“老板,車子要賣掉伐?”寧波很多車主碰到過這樣的困擾:駕車途經(jīng)江南路西端時,只要車速稍微一慢,就有好幾名“黃牛”過來攔車,爭相拉客,讓人感覺慌兮兮的。
江南路與中興北路相連的這近一公里長馬路兩側(cè),是寧波二手車交易最集中的區(qū)域。近年來,“黃牛”當路攔車拉客的現(xiàn)象令人頭痛。上周,江東交警大隊對這一“頑疾”展開專項整治,一下逮了9名“黃牛”,收繳了10多塊攔車廣告牌。
根據(jù)統(tǒng)一部署,本月10日上午,整治行動開始。在公運二手車市場門前的馬路當中,四五名“黃牛”手拿牌子正在候客。張志鴻大隊長駕車慢慢靠上去,幾名“黃牛”以為生意來了,正要走過來,突見民警從車里下來,頓時四下逃竄,被周圍布控的交警一一逮住。
據(jù)悉,10日、11日兩天,江東交警大隊共抓了9名“黃牛”,經(jīng)過一番嚴肅教育之后,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guān)規(guī)定,每人被罰50元。
上周五,記者來到公運二手車市場。市場門口還有幾名“黃牛”站著,但沒人去上街攔車了,手里的牌子也沒有了。市場經(jīng)營戶說,這幾天交警管得嚴,“黃牛”收斂了許多,大門口秩序好多了。
據(jù)經(jīng)營戶說,拉客的“黃牛”基本上是外地人,有些是二手車主雇的,拉來一輛車能得幾十元;也有些是單干的,收進車后再倒手賣掉。
“公運”市場的一位經(jīng)營戶說,當路拉客,一來形象不好,影響交通,“黃牛”之間還常常因為搶生意而吵架;二來也有損公平交易秩序,那些守規(guī)矩的、不拉客的店家反而吃虧了,“所以,對交警部門的整治,我很支持!”
張大隊長說,有的“黃牛”還辯解,拉客雖然樣子難看,不過是小事,那可就大錯特錯了,“這其實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不能等閑視之。”
據(jù)江東交警介紹,江南路、中興北路一線是城市交通主干道,平時車流量就很大。“黃牛”當路攔車,不僅直接加劇交通擁堵,而且很容易引發(fā)車輛追尾事故,安全隱患不小。
據(jù)悉,江東交警大隊與上級機關(guān)法制部門就處罰措施達成了一致。“黃牛”第一次被抓,按浙江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罰款50元以示警告;第二次,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罰款2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上周,大隊領(lǐng)導(dǎo)還走進“公運”、“海達”兩個二手車交易市場,組織近百戶經(jīng)營戶座談交流,進行法制宣傳。江東交警大隊還在市場門口設(shè)立多塊宣傳圖板,并利用路面監(jiān)控,實時監(jiān)控拉客“黃牛”動向,及時處置,以期根治這一拉客擾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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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shè)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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