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廣西交警總隊與廣西保監(jiān)局聯合召開全區(qū)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工作視頻會明確:凡是在適用快處、快賠機制的區(qū)域內或道路上,發(fā)生未造成人員傷亡、僅造成財產損失、車輛可以移動的交通事故,應進行快處快賠,并對事故車輛的損失金額不再限制。此前,該情況下對事故車輛損失金額限定在5千元之下。此舉旨在緩解交通壓力及方便市民。
據介紹,今年以來,廣西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與保險部門協作配合,積極開展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全區(qū)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的輕微事故為87909起。
交警部門表示,按照傳統的處理模式,發(fā)生輕微交通事故后需要交警到現場定責、保險查勘員到現場定損,最快也要近30分鐘,如果事故發(fā)生在交通高峰時段,交警和保險查勘員很難準時到達現場,就會造成交通擁堵甚至交通癱瘓,嚴重影響市民出行。而且,事故當事人要多次往返于公安交警部門和各家保險公司之間,往往一個小事故卻給當事人工作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
為進一步推進財產損失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廣西區(qū)公安廳、廣西保監(jiān)局聯合下發(fā)《關于推進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深化拓展交通事故快處快賠的適用范圍,明確凡是在適用快處快賠機制的區(qū)域或道路上發(fā)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僅造成財產損失,車輛可以移動,同時排除必須報警處理的相關情形,應引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廣西各地將以“強化引導、快速撤離、模糊定責、快速理賠”為原則,引導事故當事人到快速理賠服務點“一站式”完成交通事故處理和保險理賠。警方表示,對于造成輕微交通事故且符合自行協商條件,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及時主動撤離現場,造成交通擁堵的,現場民警應按照法律規(guī)定,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將一并處罰。針對交通事故騙保等違法犯罪活動,交警部門將積極配合保險行業(yè)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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