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xù)高溫天氣下,即使是吹著空調的轎車司機也忍不住躲起太陽,在陰涼處等紅燈——交警稱之為“避曬式”等紅綠燈,但這是違法的哦!8月20日,鄞州交警曝光了一批違法行為,我們一起來看看。
視頻制作 記者 張貽富
8月15日8時25分,天童南路與日麗中路交叉口的南往北方向,3排直行的車輛都沒有按規(guī)定行駛至紅燈綠前,而是躲避在陰涼處。
8月16日9時,類似的情況在天童南路與泰康中路北往南方向再次出現,路口一排車輛“整整齊齊”停在了陰涼處。
8月16日7時35分,在鄞州大道與天童南路的交叉口北往南方向,一灰色車輛緩慢行至停止線約20米處的一小塊陰涼處停了下來。
此時,首南交警中隊輔警胡家寅正巧巡邏至此,對車主金女士進行了批評教育。金女士說:“我也知道這樣不好,但太陽真的太毒了,車外實際溫度都40℃了,即使開著空調,依然感到火辣辣的。”
“避曬式”停車對交通有什么影響呢?
交警介紹,前車為了躲太陽,停在距離紅綠燈很遠的地方,后車極有可能錯過紅綠燈,嚴重影響通行效率。同時,也易造成交通事故,有些車輛為了趕時間,可能會“踩著”紅綠燈的倒計時加速前行,這個時候如果有上個燈次未駛出的人或車,很容易發(fā)生交通事故。
“‘避曬式’等紅綠燈是一種違法行為。”交警解釋說,根據浙江省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四條第六項規(guī)定,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50元罰款。如因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并且造成交通事故的,處200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