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身份證將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可目前我們海曙區(qū)還有1300多位居民尚未辦理第二代身份證,希望他們抓緊時間前來辦理,免得影響工作和生活。
《居民身份證法》規(guī)定:公民應當自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為盡快結束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同時并用的局面,去年10月,國家規(guī)定了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廢止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居民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號碼和公民的養(yǎng)老保險等是同一個號碼,如果不及時辦理好第二代身份證,將會給市民的生活帶來影響,因此希望尚未辦理的市民盡快持戶口簿或是一代證前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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