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慈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該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從原來的750元調整到8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從6.4元調整到7.1元。此次慈溪市最低月工資提高了100元,調幅為13.3%,是近4年來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以下幾項內容,即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單位發(fā)放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向勞動部門投訴,勞動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