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燕通訊員褚惠強(qiáng))記者昨日從市公路局獲悉,從本月15日起,安裝不停車收費系統(tǒng)(ETC)的車輛在經(jīng)過省內(nèi)各條高速公路時,將按照實際路徑進(jìn)行收費,而目前,安裝ETC的車輛在高速上行駛,采用的是按照最短路徑里程來收費的辦法。
目前,通過高速通行卡計費的車輛是按照實際路徑進(jìn)行收費的,而使用ETC的車子由于技術(shù)方面的原因,一直是按照最短路徑的方式在計費。這讓不少車主疑惑:高速公路按里程收費,最短路徑應(yīng)該比實際路徑收費少,按實際路徑的里程收費,是否比最短路徑收費要多呢?
答案是不一定。通常情況下,最短路徑收費比實際路徑會便宜一些,但如果涉及部分特別收費的路橋時,就不一定了。以過杭州灣跨海大橋為例,從大朱家到浙滬主線大云出口,既可以走杭州灣跨海大橋,也可以走嘉紹大橋,甚至還能繞行杭州走滬杭甬高速,前兩種走法最常見,但所繳的通行費是不一樣的,由于包含了大橋通行費,走杭州灣跨海大橋是130元,而走嘉紹大橋則是115元,但路程確實走杭州灣大橋略近些,這就出現(xiàn)了一個問題:即便安裝了ETC的車輛是從嘉紹大橋通過,在收費時也是按照最短的從杭州灣跨海大橋通過。5月15日起,這個問題將迎刃而解,經(jīng)常往浙北嘉興、湖州及蘇滬方向走的車主將切身體會到這一變化。
市公路管理局相關(guān)負(fù)責(zé)人表示,ECT車輛實行按實際路徑收費后,把更多的出行選擇權(quán)交還給了車主,對路網(wǎng)通行的優(yōu)化也都有一定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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