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月起,臺胞直接在福建漳州就可以辦理五年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了。筆者昨日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從8月1日開始,公安部授權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五年有效臺胞證的申請工作和臺灣居民出入境簽注的受理審批、簽發(fā)及相關工作。此政策的出臺,將進一步方便漳州臺商入出境,進一步把服務臺商和臺資企業(yè)落到實處。
據介紹,臺灣居民辦理五年有效臺胞證及來往大陸簽注可以由本人或委托有關代辦機構提交申請。具體申請手續(xù):1、提交填寫完整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申請表;2、提交有效的臺灣身份證、臺灣出入境證件復印件、申請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3、因奔喪、探親或其他緊急事務申請急件的,還需提交相應書面說明;4、申請人本人直接到受理窗口申請辦證的,還應提交有效的來往大陸旅行證件;5、損毀證件申請換發(fā)的,還需提交書面損毀說明。遺失證件申請補辦的,需提交公安部門提供的報案(遺失)證明;6、五年有效臺胞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證件內頁用完,可申請換發(fā)新證;申請換發(fā)證件,應交還舊證件。
同時,臺灣居民辦理五年有效臺胞證后,可以根據需要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3個月、1年一次或多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如因在大陸投資、貿易、就業(yè)、就學等活動,需要多次來往大陸的,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1至5年有效的居留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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