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天宇
日前,“好男兒”馬天宇因不堪忍受一年來外界對其“同志”身份的質疑,以誹謗罪將自稱和馬天宇是同性戀人關系的攝影師朱高波告上法庭。北京東城區(qū)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在馬天宇提供給法院的起訴書上,原告稱,2006年5月29日,被告人朱高波在其個人博客上發(fā)表了一篇《過眼云煙的愛情往事……》的文章,“惡意誹謗”自己與朱高波搞“同性戀”。隨后朱高波將該文章刪除。時隔一年之后,朱高波又于2007年8月29日和2007年8月30日在其博客上發(fā)表了兩篇文章,題為《關于馬天宇300塊錢出賣自己的回應》和《天宇,站出來說話》。
起訴書表示,朱高波在原告成為國內知名藝人之時“編造事實,進行惡意誹謗,致使自己及家人遭受了極大的傷害”,而且“毀壞了原告在全國青少年心中樹立的"陽光少年"形象”。該訴狀還透露,馬天宇的爺爺得知此事后,精神受到極大刺激,不久病情惡化去世。所以,原告要求法院判定朱高波的行為構成誹謗罪。該罪名屬于刑事訴訟范疇。
昨日,朱高波接受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14日已收到了刑事訴訟書,并做好了辯護準備。朱高波稱,目前還不知道什么時候開庭,也沒有為自己請律師:“真的要上法庭的話,我愿意自己為自己辯護,請對我們熟悉的朋友來做證人。我手上有很多照片,都是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拍的,還有保存的短信,這些東西完全能證明我說的都是事實,完全沒有誹謗。而且,當初第一篇博客也并未提及馬天宇的名字!彼母改干胁恢辣黄鹪V的事情,“但如果真的到了上法庭那天,雖然說好像親人要回避,但我還是會讓父母來作證,他們親眼見證了我和天宇的同居。”朱高波強調,自己現在還不會公布照片之類,“這是我們之間的隱私,不到不得已我不想拿出來。難道真的要法律逼著我拿出我們曾經的隱私曬在陽光下嗎?”最后,他極為肯定地表示,起訴一事絕不是馬天宇的意思,不過是其公司的炒作手段而已,“天宇永遠不會做這種事情,這是肯定的。我們相互之間早已沒聯系,畢竟他是明星了!
馬天宇的經紀人郭先生表示,他們對起訴一事很早就有準備了:“朱高波的文章,先不論真假,首先它對關注天宇的人就有一個很不好的導向。”針對此案,東城法院表示,計劃在案件正式開庭前,組織并盡量促成馬、朱的調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