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考試中心頒布的《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規(guī)定了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要求,體現(xiàn)了高校對入學新生的基本要求,是高考命題、備考和評價的依據(jù)。在嚴格遵循《考試大綱》的前提下,按照教育部關于分省命題工作要“有助于高等學校選拔人才、有助于中等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和有助于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原則實施”以及我省“平穩(wěn)過渡、適度創(chuàng)新、有所變化、逐步體現(xiàn)我省地方特色”的命題指導思想,江西省普通高考自行命題工作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經過認真研討,制定了《江西省2008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部分科目的實施方案》。
語文科
一、“考試性質”與“考試能力要求”按2008年教育部考試中心頒布的《考試大綱》實施。
二、“考試內容”按2008年教育部考試中心頒布的《考試大綱》范圍實施。
三、“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按以下規(guī)定實施。
答卷方式:閉卷、筆試。全卷共有22道題,滿分為150分。考試限定用時為150分鐘。
江西省使用“分卷”!胺志怼卑á、Ⅱ兩卷。Ⅰ卷為單項選擇題,占36分;Ⅱ卷為除單項選擇題以外的其他題型,占114分。
試卷內容、題量、賦分分別如下:
1、語言知識和語言表達,7題,24分(單項選擇題5題,15分;其他題型2題,9分)。
2、文學常識和名篇名句,1題,8分(填空題)。
3、古代詩文閱讀,6題,28分(單項選擇題4題,12分;其他題型2題,16分)。
4、現(xiàn)代文閱讀,7題,30分(單項選擇題3題,9分;其他題型4題,21分)。
5、寫作,1題,60分。
各類題型的占分比例如下:
單項選擇題占24%,古文翻譯題、填空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寫作題共占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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