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備受社會關注的甘肅天水高考替考案9月8日至9日上午公開審理,蔣鑫、霍繼剛等五名被告人到庭受審。合議庭合議后將擇日作出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6月2日至6月4日期間,被告人霍繼剛、魏成甲、張玉茹等先后組織山東籍考生20余人來到天水。被告人霍繼剛從原天水市第六中學教師蔣鑫處拿到18名學生2008年高考準考證后,隨即安排上述人等進行高考替考。
案發(fā)后,經(jīng)天水市公安機關偵查終結(jié),霍繼剛、蔣鑫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相繼到案,隨后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
另外此案中,被告人蔣鑫先后在天水市公安局麥積分局琥珀派出所、甘泉派出所、中灘派出所、東岔派出所、五龍派出所分別為19名山東籍學生辦理了落戶手續(xù)、戶口本及身份證,麥積區(qū)人民法院此前已對涉案的6名國家公職人員判刑:被告人劉小斌、賈旭東、鄒榮、侯兆鵬因犯有濫用職權(quán)罪被分別處以兩年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追繳違法所得;被告人張紅舉和黃鴻福犯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被分別處以一年六個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并追繳違法所得。
截至9月10日,天水替考案中,涉案人均受處理,包括天水公安系統(tǒng)15人、天水教育系統(tǒng)20人、山東陽谷縣相關人員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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