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下之意,他手里握有李登輝許多把柄,隨時可以引爆。洗錢案爆發(fā)后,陳水扁更揭露李登輝在新瑞都案中利用人頭匯了10多億元到海外。對這些指控,李登輝則反擊說,陳水扁在2002年已開始用人頭洗錢,金額達5000萬美元,即約16億新臺幣。
最讓人驚異的是,陳水扁自稱“壓了75顆未爆彈”,不啻承認自己在“總統(tǒng)”任內干預了行政和司法,使眾多李登輝有關的案件無法真相大白。這是極嚴重的“吃案”。
扁一手“吃案”脅迫李登輝
陳水扁一手“吃案”,但另一手卻又想用手中掌握的案子來脅迫挾持李登輝。借李登輝的描述為例,2002年3月陳水扁趁李登輝住院前去探視,卻亮出寫有“陳國勝”“李忠仁”名字的紙條,暗示他知悉李登輝用人頭匯出5000萬美元巨款之事。一個“元首”,能把“問候病人”演成“政治恐嚇”,這種威脅手法,簡直比黑道還要狠毒。
李登輝說陳水扁的打法是“要死一起死”,事實上,李扁二人彼此抖出越多內幕,越有助于社會清洗這兩位卸任“元首”留給臺灣的污穢。當初那些被陳水扁“壓掉”的案件,如新瑞都的十億、隨扈人頭匯出的5000萬美元,檢方都該重新偵辦,看看他們掩蓋了什么真相。
扁4年后要再選“總統(tǒng)”?
11日,陳水扁再次南下接受偏綠電臺的專訪,他語出驚人地表示,他4年后要再選“總統(tǒng)”,和馬英九決一死戰(zhàn),但他并不是真的宣布參選,而是對民進黨內的同志和他切割感到心寒;目前形勢艱困的陳水扁,11日講這句話不無試探的意味在內。
陳水扁聲稱,“如果馬英九要追殺我,我宣布2012年跟你選到底!” 陳水扁還不忘強調“臺獨”立場,緊抓深綠民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