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兵工作的組織領導 全國的征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國防部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國防部征兵辦公室承辦。 (二)兵役登記工作 兵役登記是兵役機關依法對符合服兵役年齡的男性公民進行的注冊管理,以掌握適齡公民的數(shù)量、質(zhì)量和分狀況,為組織公民服兵役作準備。 (三)體格檢查工作 征兵開始時,縣、市征兵辦公室應當根據(jù)征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 (四)政治審查工作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征兵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xié)助。 (五)審定新兵工作 【查看詳情】